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水富县虹启制鬃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12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630民初191号 |
案号 |
(2019)云0630执1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水富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水富县虹启制鬃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水富县支行借款本金400万元,并以差欠本金为基数,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5363001-2017(水富)字0034号]的约定支付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全部借款履行完毕之日的利息、复利和罚息(以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应收利息登记簿记载的金额为准);二、由被告水富县虹启制鬃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前支付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水富县支行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2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三、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水富县支行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李大国提供抵押的位于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原水富县向家坝镇)人民东路财富广场1幢3层10-12号、20-24号建筑面积1012.07平方米的房屋(房权证号:水富县房权证2012字第4959号)拍卖、变卖,对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水富县支行在4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由被告李大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五、案件受理费39836元,减半收取19918元,由被告水富县虹启制鬃有限公司承担(调解书签收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水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10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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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唐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630681287720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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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楼坝村楼坝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