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廊坊瀚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4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1023民初38号
案号
(2019)冀1023执5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清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原告吴前娣与被告廊坊瀚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二、被告廊坊瀚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吴前娣购房首付款398 080元,并以398 080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向原告吴前娣支付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吴前娣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 872元,减半收取3 936元,由被告廊坊瀚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清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4-23
发布时间
2019-08-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1023执553号
立案日期
2019-04-23
执行法院
永清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9808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雷燕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023054038127Y
登记机关
廊坊市永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永清县三小路北侧廊霸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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