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东方宏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77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124民初983号 |
案号 |
(2020)赣1124执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铅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西东方宏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铅山县冬凤百货商行货款16,110元,该款限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清驳回原告铅山县冬凤百货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铅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毛继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1247277632954 |
登记机关 |
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新滩乡工业园区 同地址企业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