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舞钢市金石磨面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3X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81执1010号 |
案号 |
(2020)豫0481执恢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舞钢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舞钢市金石磨面业有限公司、张全成欠舞钢市迅捷广告传媒中心广告费2万元,自愿在2019年4月30日前一次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舞钢市金石磨面业有限公司、张全成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 判 员 闫红伟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韩 祎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舞钢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6 |
发布时间 |
2020-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全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81MA3X41UWX8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舞钢市朱兰钢城路北段前张村西侧10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