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阜阳市温州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87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202民初9287号
案号
(2020)皖1202执20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阜阳市温州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阜阳市温州街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欠原告朱培玲借款本金206.65万元(其中2015年10月22日借款本金40万元,2015年10月26日借款本金25万元,2015年11月18日借款本金35万元,2016年5月10日借款本金10万元,2016年5月6日借款本金30万元,2016年11月16日借款本金14.8万元,2016年12月18日借款本金50万元,2017年6月19日借款本金1.85万元)及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于2020年1月23日前偿还本金50万元及利息(利随本清),被告已支付利息237900元从还款总额中扣除;2020年4月23日前偿还本金50万元及利息(利随本清);2020年7月23日前偿还本金50万元及利息(利随本清);2020年10月23前偿还剩余本金56.65万元及利息(利随本清)。如被告阜阳市温州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阜阳市温州街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有一期未按约定还款,原告朱培玲可以申请对剩余未履行的全部款项的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200元,减半收取146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9600元,由被告阜阳市温州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阜阳市温州街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6-04
发布时间
2020-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春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20007873096XB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鼓楼办事处人民中路164号温州街11#楼A3144、A3145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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