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夏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41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宁0221民初3718号
案号
(2017)宁0221执13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宁夏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景丽逾期交房违约金49310元(自2014年10月2日计算至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1日至房屋实际交付之日的违约金按房屋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三计算;二、驳回原告陈景丽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7元,由被告宁夏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17-07-10
发布时间
2018-0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金尧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221564120833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平罗县前进农场场部前进家园13号综合楼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