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汝州市恒远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808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482民初5200号
案号
(2020)豫0482执14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汝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国强同意偿还借款10000000元及利息,于2019年11月15日还清。利息按年利率24%从2019年3月12日计算至还清之日止。被告河南华予商贸有限公司、张春梅、潘银利、汝州市恒远实业有限公司、河南金玉元实业有限公司、潘反修、潘贝贝、张鑫鑫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案件受理费42700元由被告李国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汝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1-08
发布时间
2020-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潘银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482080839112A
登记机关
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汝州市康盈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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