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汝州市恒远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08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82民初5200号 |
案号 |
(2020)豫0482执14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国强同意偿还借款10000000元及利息,于2019年11月15日还清。利息按年利率24%从2019年3月12日计算至还清之日止。被告河南华予商贸有限公司、张春梅、潘银利、汝州市恒远实业有限公司、河南金玉元实业有限公司、潘反修、潘贝贝、张鑫鑫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案件受理费42700元由被告李国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潘银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82080839112A |
登记机关 |
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汝州市康盈街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