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26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24民初483号 |
案号 |
(2020)冀0424执1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原告师晓君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4年9月1日开始计算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扣除已支付的利息12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30元,减半收取计2165元,由被告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时间 |
2020-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晓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00792690264W |
登记机关 |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396号B座1单元22层22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