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省谨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23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422民初1074号 |
案号 |
(2020)云0422执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澄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四川省谨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澄江县永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1556644元及违约金111543.50元,共计1668187.5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354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9677元(原告澄江县永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澄江县永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358元,剩余的9319元由被告四川省谨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澄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时间 |
2020-07-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田少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81062385380K |
登记机关 |
江油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油市城区太白中路金鹏现代城1幢4楼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