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腾达丰电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152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6民初2194号
案号
(2020)粤0306执49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4602405】。一、被告深圳市腾达丰电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高仕电研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698,163.8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698,163.8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标准,自2019年5月26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黄水文对被告深圳市腾达丰电子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641元,公告费39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2,176元,由两被告负担56,855元,上述费用原告已预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3-13
发布时间
2020-06-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水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322192
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钟屋村工业小区37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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