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明官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25********83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725刑初8号 |
案号 |
(2020)川0725执1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梓潼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罗明官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24日起至2020年4月23日止)。二、责令被告人罗明官退赔人民币893元,发还被害人童军人民币323元、余丽平人民币20元、袁志鹏人民币300元、仇聪人民币2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梓潼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3-03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