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龚亚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030********00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1725民初904号
案号
(2020)川1725执7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龚亚峰、第三人田轩凤于2020年5月15日前,偿还原告田利益借款本金13万元及利息1万元,共计14万元。其中,被告龚亚峰支付10万元,第三人田轩凤支付4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6-01
发布时间
2020-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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