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龚亚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0********00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725民初904号 |
案号 |
(2020)川1725执7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龚亚峰、第三人田轩凤于2020年5月15日前,偿还原告田利益借款本金13万元及利息1万元,共计14万元。其中,被告龚亚峰支付10万元,第三人田轩凤支付4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