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红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21********4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180刑初70号 |
案号 |
(2020)川0180执5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简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夏红波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9年12月19日起至2021年1月18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扣押在案的华为牌手机1部,电子秤1台,冰毒10包,由四川省简阳市公安局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简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时间 |
2020-05-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