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程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622********4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105民初7690号 |
案号 |
(2020)川0105执36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羊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清偿所欠原告的借款本金70000.4元,利息6652.46元,罚息1537.5元 ,复利638.76元, (利息、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9年4月16日,实际应结算至被告还清所有借款本息之日),合计78829.12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10247.79元以及其它因本案发生的合理费用皆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7年7月24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合同编号为:rl20170724001898的《个人信用贷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00000元,用途为其他消费性用途,还款期限及利率、罚息、复利,同时还约定在被告拖欠本金或利息时,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提前归还已发放的全部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双方还约定了文书送达地址。原告在合同签订之日即按约定向被告足额发放了贷款,已经全面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此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定期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经原告多次催收未果。综上所述,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已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07-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