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216********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683民初1880号
案号
(2020)川0683执4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绵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姚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凡杨偿还借款150000.00元。本案征收的案件受理费2300.00元,由被告姚宇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绵竹市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5-18
发布时间
2020-07-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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