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申鹭达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1923**** |
执行依据文号 |
南劳人仲案字[2019]第126-1号、南劳人仲案字[2019]第126-2号 |
案号 |
(2020)闽0583执25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申鹭达股份有限公司应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王艳艳护理费26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60元,以上款项共计人民币3300元。该款项应在本裁决书生效后七日内支付清楚。二、驳回申请人对交通费及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超出法定标准部分的仲裁请求。一、解除申请人王艳艳与被申请人申鹭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申鹭达股份有限公司应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王艳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46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37626.7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626.7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5760元、以上款项共计人民币126473.40元,该款项应在本裁决书生效后七日内支付清楚。三、驳回申请人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公司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超出法定标准部分的仲裁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洪建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00691923989N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安市英都恒阪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