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禹峰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84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627民初1467号 |
案号 |
(2020)闽0627执1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禹峰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唐凌云借款本金124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24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22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二、禹峰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唐凌云律师费67225元;三、戴晓娴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戴晓娴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禹峰建设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2-21 |
发布时间 |
2020-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阮玉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600058417335F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南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船场镇新圩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