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沧县同鑫塑料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011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1182民初2085号
案号
(2020)冀1182执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李伟、张国涛、王芝胜名下330000元银行存款,不足部分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将自动解除保全措施。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1-07
发布时间
2020-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国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2160115905X6
登记机关
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沧县风化店乡达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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