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随州市星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3********22X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鄂1303民初2739号 |
案号 |
(2020)鄂1303执恢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民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廖志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帮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247904.35元;二、驳回原告廖志勋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30元,由原告陈帮义负担1312元,被告廖志勋负担501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30030970222X4 |
登记机关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随州市国际汽车商贸城9栋9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