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孝昌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8090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2827民初1868号
案号
(2020)鄂2827执1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来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孝昌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向原告钟平支付货款3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孝昌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来凤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1-13
发布时间
2020-05-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宋俊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921180905949W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孝昌县城东商贸街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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