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晓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3********16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2822民初3033号 |
案号 |
(2020)鄂2822执4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谭晓东偿还原告周燕青借款本金87236.00元,并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支付自2019年9月17日起至该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定于2020年1月24日前偿还50000.00元,2020年6月1日前还清下欠所有款项; 二、被告谭晓东若未按期全部履行第一期义务,原告周燕青可就下欠全部款项一并申请执行; 三、原告周燕青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受理费1998.50元,减半收取999.25元,由被告谭晓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07-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