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明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01********1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2827民初267号 |
案号 |
(2020)鄂2827执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明双在修建三胡乡金龙沟村异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工程时欠原告唐小莉钢材款14978元及利息未付,被告朱明双定于2019年8月31日前付清原告唐小莉欠款14978元及利息(利息起算时间从2017年4月1日起至该笔欠款还清时止,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二、案件案件受理费424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212元,由被告朱明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来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