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霍林郭勒市华泽麦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30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581民初631号 |
案号 |
(2020)内0581执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霍林郭勒市华泽麦业有限责任公司、卢凤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腾乌兰格日乐56715.42元; 二、驳回腾乌兰格日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2元(腾乌兰格日乐已预交),公告费300元,合计2302元,由霍林郭勒市华泽麦业有限责任公司、卢凤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1-19 |
发布时间 |
2020-04-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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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卢凤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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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市滨河路粮库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