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纳佰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80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183民初2629号 |
案号 |
(2019)豫0183执17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韩书红与被告郑州纳佰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二、被告郑州纳佰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韩书红购房款144700元,并以此数额为基数,从2012年3月2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向原告韩书红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至该144700元购房款返还完毕之日止;三、驳回原告韩书红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3194元,由被告郑州纳佰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3-20 |
发布时间 |
2019-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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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老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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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03号院6号楼附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