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鸿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29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闽0428民初542号
案号
(2018)闽0428执2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将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张延棋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黄春华借款本金50万元;二、张延棋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月利率2%向黄春华支付自2014年7月30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本金10万元的利息;三、张延棋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月利率2%向黄春华支付自2011年7月25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本金40万元的利息;四、福建鸿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将乐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8-01-30
发布时间
2018-0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延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4287729327052
登记机关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将乐县古镛镇新将中路30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