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幸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801********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8民终855号 |
案号 |
(2020)云2801执4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上诉人(原审被告)邱幸福归还上诉人(原审原告)孙伟借款本金50000元,于2019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孙伟放弃要求邱幸福支付该笔款利息的诉讼请求。如邱幸福不能按时按金额归还该款项,则要求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2019年4月25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一审案件诉讼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上诉人(原审被告)邱幸福负担.二审案件诉讼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上诉人邱幸福负担263元,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孙伟负担26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时间 |
2020-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