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郓城县大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31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791民初2192号 |
案号 |
(2020)鲁1791执10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山东省郓城县国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借款本金350万元、利息662275.51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8月8日,此后的利息以350万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郓城县东溪包装有限责任公司、郓城宝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郓城县大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李建全、王奇、管考磊、唐成名、曹艳芳、管素征、佀凤英、唐爱菊对本判决第一项内容在最高额限额525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省郓城县国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09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各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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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唐成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25693148744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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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郓城县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