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路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422********19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002民初533号 |
案号 |
(2020)鲁1002执16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6471.93元及利息、罚息、复利1000.56元(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及自2020年1月1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的利率及计算方式计算);二、被告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3673元。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时间 |
2020-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