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三邦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31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382民初5361号 |
案号 |
(2020)苏0382执7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江苏金凤凰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徐州三邦物流有限公司之间于2014年1月1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二、被告(反诉原告)徐州三邦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江苏金凤凰家具有限公司2018年5月31日前的土地使用费及土地使用税(暂支持4年)欠付款共计2351364.2元。三、被告(反诉原告)杨传运对上述债务负连带责任。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徐州三邦物流有限公司、杨传运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552.75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徐州三邦物流有限公司、杨传运共同负担31410.91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江苏金凤凰家具有限公司负担941.8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3-04 |
发布时间 |
2020-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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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传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8208316697X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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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