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章弟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02********6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521民初3986号 |
案号 |
(2020)川0521执3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成都正山洪科技有限公司、章弟洪欠原告泸州市一圣鸿包装有限公司货款68910元及律师费5000元、保函费2000元,共计75910元,被告成都正山洪科技有限公司、章弟洪于2020年2月28日前支付;若被告成都正山洪科技有限公司、章弟洪逾期未付,则被告成都正山洪科技有限公司、章弟洪另行支付原告泸州市一圣鸿包装有限公司违约金(违约金以货款68910元为本金从2019年4月1日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3-18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