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钱贵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2********6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522刑初116号 |
案号 |
(2020)川0522执5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钱贵钦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钱贵钦的刑期自2018年9月26日至2021年7月25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钱贵钦退赔被害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经理部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三万七千四百八十四元五角;退赔被害人晏昭成经济损失人民币一千零五十六元;退赔被害人蔡钢、冯照经济损失三千五百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4-24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