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县国美家电经销处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43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30民初707号 |
案号 |
(2020)冀0430执1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邱县国美家电经销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杨观俊借款人民币5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按本金50000元月息伍佰元计算,自2018年9月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靳士友在邱县国美家电经销处财产不足于清偿本案债务的情况时以其个人的财产对上述借款承担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杨观俊的其他诉讼请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88元,由被告邱县国美家电经销处、靳士友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时间 |
2020-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靳士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30684328997A |
登记机关 |
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邱县新马头镇迎宾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