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程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203********21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202民初1233号 |
案号 |
(2020)鄂0202执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港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程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黄石恒达置业有限公司给付拖欠的场地租赁费及经营服务费共计人民币31413元。如果被告程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86元、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程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时间 |
2020-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