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624********51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624民初1884号 |
案号 |
(2020)鄂0624执2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兴连、黄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湖北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0元,及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尚欠的利息和罚息25723.5元,合计75723.5元;并以本金5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17.82%支付逾期利息(含罚息)直至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时间 |
2020-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