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韦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881********21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0323民初1666号
案号
(2019)鄂0323执13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竹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韦军、马进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连带向原告陈铮返还工程保证金18万元,并自2016年8月2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向原告支付利息;二、驳回原告陈铮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竹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9-10-15
发布时间
2020-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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