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雷卫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422********53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1087民初42号
案号
(2020)鄂1087执2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松滋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雷卫军、孙元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湖北裕茂田园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12250元,并从2018年元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松滋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4-26
发布时间
2020-06-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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