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203********29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0202民初2095号
案号
(2020)鄂0202执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石港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叶刚借款本金800,000元及截至2018年6月13日的利息36,333元,并支付自2018年6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借款本金8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付。二、驳回原告叶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502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3,102元,由被告王玲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1-08
发布时间
2020-05-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