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325********46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鄂1223民初1487号 |
案号 |
(2020)鄂1223执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鸿欠原告洪梅借款本金20000元,除已付利息90000元外,另承担利息20000元,限被告李鸿于2018年1月30日前付清;若被告李鸿未按期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则借款20000元从2017年11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时间 |
2020-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