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300********005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0324民初938号
案号
(2020)鄂0324执恢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竹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黄伟应偿还原告黄明欠款本金126000.00元。并应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8年8月1日起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止。上述款项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00.00元,已减半收取1600.00元,由被告黄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竹溪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1-10
发布时间
2020-05-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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