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621********68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606民初2131号 |
案号 |
(2020)鄂0606执2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宋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借款本金53562.11元,并以实际所欠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18年10月13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向原告支付利息(包括复利、罚息)直至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时间 |
2020-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