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舒慧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203********33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203民初492号 |
案号 |
(2020)鄂0203执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双方确认,被告舒慧琴欠付原告涂惠芳借款本金110000元,原告涂惠芳自愿放弃利息;二、被告舒慧琴按下列方式向原告涂惠芳偿还借款:2018年7月31日前偿还10000元、2019年1月31日前偿还10000元、自2019年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每年12月31日前偿还20000元,剩余30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还清;三、如被告舒慧琴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涂惠芳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舒慧琴一次性偿还全部欠付借款;四、原、被告之间再无其他争议,双方纠纷就此了结。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00元,由被告舒慧琴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