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小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802********09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802民初480号 |
案号 |
(2020)鄂0802执1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曾小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吴东借款5万元。被告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2-28 |
发布时间 |
2020-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