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石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081********0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1081民初1100号 |
案号 |
(2020)鄂1081执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陆石华欠原告刘绍春借款本金5万元,。被告陆石华于2019年8月20日前还原告刘绍春2万元,2019年9月20日前还1万元;2019年10月20日前还1万元;2019年11月20日前还1万元,利息从2018年3月22日计算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50元,调解结案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陆石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