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瞿竹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7********02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2827民初211号 |
案号 |
(2020)鄂2827执恢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来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雨贵、瞿竹香欠原告湖北来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定于2018年6月20日前支付2万元,定于2018年12月10日前支付剩余本金3万元及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张雨贵、瞿竹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来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