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赛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723********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0821刑初55号、(2018)云08刑终188号 |
案号 |
(2020)云0821执2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责令被执行人彭赛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12000元,其中许雁松65200元、李开云65200元、邹汝玉20000元、朱春红65000元、宁美康65000元、张黎明75200元、许雁森65200元、李明莉65200元、王佳圣65200元、李勤斌65200元、鲁伏府65200元、杨云65200元、黎文勇652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时间 |
2020-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