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赛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723********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云0821刑初55号、(2018)云08刑终188号
案号
(2020)云0821执2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责令被执行人彭赛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12000元,其中许雁松65200元、李开云65200元、邹汝玉20000元、朱春红65000元、宁美康65000元、张黎明75200元、许雁森65200元、李明莉65200元、王佳圣65200元、李勤斌65200元、鲁伏府65200元、杨云65200元、黎文勇652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6-10
发布时间
2020-06-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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