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3321********0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3123刑初295号
案号
(2020)云3123执8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盈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杨宇钊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被告人林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三、被告人杨智琴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仟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四、查获的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321.59克、荣耀v9红色触屏手机1部、小米牌黑鲨黑色触屏手机1部、honor牌黄色触屏手机1部、华为牌手机1部、包装袋51个、身份证2张、浦发银行卡2张、建设银行卡1张、浦发银行u盾1个、塑料盒1个、计量杯1个、封口袋10个、封装机1台,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盈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5-13
发布时间
2020-07-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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