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宪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331********09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云2331民初588号
案号
(2020)云2331执2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禄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金宪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县支行借款本金53099.07元,逾期还款产生利息19268.62元,违约金3092.70元,消费手续费717.92元,合计76178.31元;同时支付自2018 年5月1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合约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禄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1-21
发布时间
2020-06-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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