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自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25********05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925民初309号 |
案号 |
(2020)云2925执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弥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徐自富偿还原告张勇借款本金2600元,并承担自2018年5月16日起至借款2600元偿付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限期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徐自富承担,未交已退,请执行局先予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弥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6-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