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志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101********16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0621民初1648号 |
案号 |
(2020)云0621执1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鲁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黄明祥、胡志会于2018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80000元,截止2018年6月21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53460.7元,共计333460.7元以及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10.005%计算);如被申请人黄明祥、胡志会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义务,则应按双方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罚息、复利。如被申请人黄明祥、胡志会按照上述约定履行义务,申请人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则自愿放弃自2018年6月22日起的罚息和复利。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鲁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5-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