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志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101********16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云0621民初1648号
案号
(2020)云0621执1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鲁甸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黄明祥、胡志会于2018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80000元,截止2018年6月21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53460.7元,共计333460.7元以及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10.005%计算);如被申请人黄明祥、胡志会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义务,则应按双方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罚息、复利。如被申请人黄明祥、胡志会按照上述约定履行义务,申请人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则自愿放弃自2018年6月22日起的罚息和复利。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鲁甸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5-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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