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永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526********02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云2504民初2864号
案号
(2020)云2504执9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弥勒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徐永燕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欠原告潘忠武借款本金7000元及自2018年5月26日起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潘忠武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徐永燕负担,公告费600元,由原告潘忠武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弥勒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